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1〕9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
二、申报项目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申请者(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根据《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申请者应根据《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所列题目,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除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近2年内由于主观原因被撤销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1.申请者应为我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立项程序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项目申报和评审,按项目限额进行推荐,经科研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学院位推荐项目不符合立项要求,不进入校内评审。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本项目委托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申报与评审,马克思主义学院务必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等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申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安全平稳有序。本项目申报名额为6项。
五、名额分配
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的名额为:商学院4项,艺术与设计学院3项,文法学院3项。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项目结题申报等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申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安全平稳有序。
(二)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以及我福建省事业发展需求,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四)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类及以上项目。
七、材料报送及联系人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报送材料为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的项目报送材料为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各学院将上述2个项目的申报材料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科研处赖成铭老师处。 邮箱:1361515682@qq.com。待我校确定推荐申报后在行打印纸质材料。
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赖成铭,电话:18832010484,邮箱:1361515682@qq.com
附件: 1.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3.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4.论证活页
5.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