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1 23:19:4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8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一、项目类别及立项程序
1.项目类别:4类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
(3)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
(4)高校古籍整理研究专项
2.立项程序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项目限额进行推荐,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评审,各二级学院限报1项。
(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以及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立项。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申报截止时间:7月3日前提交至科研处。
2.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式5份,《汇总表》1份并加盖所在二级学院单位公章,由各二级学院上交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自行提交,纸质版材料上交不予退回,逾期不予受理。
3.电子版材料。《申请书》、《汇总表》。一级文件夹命名:项目类别,二级文件夹:命名“学院+姓名”。例如:中青年社科类(XX学院+XX)
4.本年度课题实行个人网上申报,申报者登陆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系统开放后,下载申请书并填写。还未注册的人员请先注册并且牢记账号密码,以便修改和查询使用。若往年已在本系统注册过,则用已有账号密码,请勿重新注册。申报系统项目申报开放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4类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申请人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申请人应为我省各市、县(区)教师进修院校教师,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各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高校师范类专业和福建教育学院教师。每项课题只能填报一名主持人。申报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同类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同类课题申报;在研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申报或参与一项同类课题申报;在研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负责人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项同类课题申报。
  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切实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每项课题参与人数不超过8人(不含主持人)。
  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教师推荐。
 (3)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申请人应为我省高校语言学科教学骨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
 (4)古籍整理研究专项申请人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含副高),如是中级职称,须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申报人应是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的科研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项目负责人要有古文献业务功底、有学术见解、资料积累比较丰富。
3.本次项目申报设《课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负责人有在研的国家、省(部)、厅级项目(含子课题);
 (2)申请人2023年度有正在评审的国家、省部级(含子课题)项目;
 (3)由于主观原因被撤销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 



附件:省中青年教育哲学社会研究申报材料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