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9 10:15: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2〕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和撤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等立项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立项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2.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3.此次结题由各学院统一提交结题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 若有延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申请书1份。
       4.材料内容:(1)申报书;(2)任务计划书;(3)中期报告;(4)调研报告;(5)劳务成果报告;(6)会议总结报告;(7)结题报告书;(8)佐证材料,包括扫描版; (9)结题汇总表,包括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以上材料,均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个1份。每个学院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学院+结题名称”命名。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所有的材料应置于同一个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以上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  
      5.科研处将适时开展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项目立项和对学院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科研处联系人:赖成铭,联系电话:83902288,电子邮箱:FZGSXYKYC@163.com。
 
  附件: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相关结题材料

 
 
 
                                                                                                  科研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