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的申报质量,现就做好2022年度该项目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教育部设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纳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校本项目申请的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要求针对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3种: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项,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项,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研究。
3.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项,研究年限为3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教师。
二、申报条件
1. 本次项目不限名额申报,申请者必须是我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一般项目中的“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申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者;
(3)申请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者;
(4)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5)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6)连续2年(指2020、2021年)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预申报资格;
(7)已获得2015年以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资助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办法
1.科研处将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人可参考2021年度的申报通知撰写申请书(详见https://www.sinoss.net/c/2021-03-31/559761.shtml)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4.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6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须在此之前须将纸质版材料(申请书5份,盖章的汇总表1份)报送科研处赖成铭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ZGSXYKYC@163.com。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学校推荐本项目申报的依据。
五、预申报须知
1.2022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的内容、条件与要求以2022年的上级文件通知为准。申请人可参考2021年度的申报通知。
2.本文解释权归科研处所有。
六、其他工作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学院及有关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科研处联系人:赖成铭,联系电话:83902288,电子邮箱:FZGSXYKYC@163.com。
附件:2021年度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科研处
2021年12月28日